合理房價估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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聰明購屋DIY |
作者 tyner
以一個適合國內房市特性的估算方式,讓購屋人能精確的評估房屋價值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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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表格 |
從前一波房價上漲至今已超過十年,長期的盤整讓購屋人失去了評估房價的能力,雖然政府單位頻頻要求業者降低房價,以刺激市場買氣;以及無殼蝸牛聯盟頻頻以目前房價太高,勸諫民眾暫停購屋行動,且要求業者全面降價;而這也把目前房市的問題都指向房價,要求合理房價,似乎是全民共同的心聲。然而合理房價應該如何認定,學界業者也拿不出個定論,或說以家庭年所得的一定倍數為原則,或說以成本還原法作依據,或乾脆推給市場機能來決定;一下子合理房價只能各依人心。
認真地思考合理房價的訂定,以目前產業特性而言,若從需求面出發,以家庭平均年所得與房價比例關係計算,則會因為台灣都會區域房價的差距與所得水準的比例不符,使得以單純家庭年所得倍數來推算合理房價的方式,顯得不適用。舉例來說,目前單以台北市信義區域內的房價就有30萬到60萬的差距,然而若以所得倍數計算區域合理房價,那麼這區域的房價難逃“不合理”的命運。
另外以市場機能來決定合理房價,雖說是合理可行,但以目前消費者市場資訊的貧乏及業者對經營利潤的態度,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價格落差仍在,這將使得真正的合理房價仍無從產生。
而從產業的生態特性出發,想要推估台灣地區的合理房價,則仍以產品成本還原方式來估算的可行性較高;以建商的土地、建築、管銷成本及合理利潤來推算房地產品的價格基礎,考量區域發展的差距,訂定不同的合理價格範圍,提供給民眾作為購屋時的參考,再讓市場的供需關係來讓業者決定經營利潤的高低。這樣的方式是以先提出各區域的合理房價基礎,可以使得民眾對價格的認知更實際,在規劃購屋計劃時有所依據;對建商而言,也可在推案前檢測經營利益,推出真正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;另一方面透過成本結構的公開,使建材、土地市場的資訊透明化,更使構成房價主要因素的土地價格能趨向合理。另外,以這種方式計算出合理房價後,再以家庭年所得來檢驗區域發展的落差,更可作為都會區均衡發展的指標。
以區域分級的方式,將各區域平均的實際土地成本範圍、加上不同等級的建造成本、及不同經營規模下的管銷成本和業界的平均利潤,所得出的合理房價基礎(如列表);可以發現目前台灣的房價結構中,土地成本的比重頗高,尤其在大台北都會區甚至已高達房價的六成,而這也可以看出在目前的土地開發政策下,高土地成本是造成高房價的主因,而在高人口密度的地區,土地價格更是居高不下。
另外,以成本還原計算的房價基礎,再以區域家庭年所得來檢測時,發現消費者在台北市購屋的壓力最大,平均需以家庭年所得的8.5~10.3倍才能購得30坪的房子,但是在高雄市,卻只需
3.4~4.5
倍的家庭年所得即可購得,都會區的購屋壓力差距甚巨,更突顯出都會區發展的落差。
上述的合理房價估算方式,著重在以分區分級的概念,將各區域的房價結構作較實務的分析,並進而推算目前各區的合理房價基礎,並可檢視房價結構中不合理的部份,再透過法規政策的修訂,使之更合理可行;短期而言,透明精確的資訊,可以提供消費者在購屋時的房價評量,及業者的推案規劃,長期來看,透過各項實際數據,可修正房屋市場的脫序現象,更可作為都會發展的指標參考。 |
三大都會區合理房價估算 |
區域 |
合理房屋單價(萬/ 坪) |
合理房屋總價(萬/30坪) |
土地比重
(每建坪土地成本/房價) |
人口密度
(人/平方公里) |
所得倍數(房價/所得) |
台北市區 |
34~41 |
1020~1230 |
58~61% |
22104 |
8.5~10.3 |
台北市郊 |
25~30 |
750~900 |
56~60% |
5597 |
6.5~7.9 |
台北縣一級區域 |
16~20 |
480~600 |
50% |
6166 |
5.5~6.9 |
台北縣二級區域 |
11~15 |
330~450 |
36~40% |
812 |
3.8~5.2 |
台中市 |
10~14 |
300~420 |
40~43% |
5606 |
3.2~5 |
高雄市 |
12~16 |
360~480 |
41~43% |
9518 |
3.4~4.5 |
※台北市區包括松山、信義、大安、大同、`中山、中正、萬華區
※台北縣一級區域包括新店、中和、永和、板橋、三重、淡水、汐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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